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河北西柏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河北西柏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文件编号:HBCT-170123-002,现对该石灰石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石灰石采购,河北西柏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年采购量4万吨,河北西柏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年采购量3万吨,最终以实际用量结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 交货时间:中标人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必须在24小时内按通知数量将货物送到招标人厂区内指定地点。
2.3 服务期限:一年。
2.4本次招标评出一个中标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石灰石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必须有生产厂家授权书),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生产厂家采矿许可证的生产规模不低于(包括)20万吨/年或不低于(包括)15万立方米/年,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或同时委托多家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人(或其代理的生产厂家)应具有相关证件:开采许可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3.2业绩要求:自2012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2份供应电力系统石灰石或石灰石粉的合同(业绩证明文件应提供合同、业主联系方式等,能够清楚显示项目的名称、规模、时间等)。
3.3 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或冻结。
3.4 投标人在近3年内(2014-2016年度)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3.5 投标方在近5年(2011年至今)内不得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
3.6 投标人为本项目授权代表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3.7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违约违法诉讼等行为;
(3)近三年未发生过安全事故;
(4)没有河北建投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3月3日至 2017年3月9日,每日(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