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县龙港河朝阳河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阳新县龙港河朝阳河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131-Zgc.2017-2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阳新县龙港河朝阳河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已由阳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以《采购计划下达函》(阳财采计(2017)A17号)批准招标,招标人为阳新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设计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阳新县龙港河位于长江中游下段南岸,为富水流域主要支流。河流发源于江西瑞昌县乐园乡,是一条跨省界的河流,包括朝阳河及桂花河两条主要支流。朝阳河位于鄂赣两省交界的幕阜山北麓,发源于江西省瑞昌县乐园乡,在龙港镇与桂花河(原名胡桥河)汇合后流入富水河,流域范围包括江西省瑞昌县的乐园乡、洪一乡和阳新县的洋港镇与龙港镇,是一条跨省界的河流。流域总面积346km2,河流总长64.68km,总落差625.9m,加权平均坡降5.7‰,多年平均径流量3.09亿m3。阳新境内流域面积214.5km2,阳新境内全长30.5km,保护范围为龙港、洋港2个镇,保护人口9.02万人,保护耕地面积3.02万亩。
本次招标项目为阳新县龙港河朝阳河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共划分为1个标段(合同名称:阳新县龙港河朝阳河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编号:YXCYHD/KCSJ2017-01)。招标范围为:相应项目的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招标设计、施工设计、完工验收测量设计等各阶段的设计等服务工作(上述各阶段应包含测量、地勘、水保等内容)。其中初步设计报告、概算、图纸在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招标设计、施工设计、完工验收测量设计等各阶段的设计根据甲方要求协商进展提供产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近5年(从投标截止时间止往前推算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1项中小型水利工程勘察设计业绩。
3.2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只允许由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联合体应满足3.1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3)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被否决其投标。
3.4本招标项目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在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有不良记录的企业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要求,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即为牵头单位)须取得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近2年(从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向前推算两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在2017年2月24日至2017年3月2日17时30分。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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