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默特右旗林业局2015—2016年度森林保险灾后治理和植被恢复项目施工招标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土默特右旗林业局2015—2016年度森林保险灾后治理和植被恢复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土默特右旗林业局,资金来源为种植业保险赔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
2.1 招标编号:2017TY-021-GC013
2.2项目内容:在受灾区采取灌木造林方式实施灾后治理和植被恢复(植被恢复面积:灌木造林2419亩)。
2.3本次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土右旗九峰山林场第79林班的11、12、16、17、18小班。
2.4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划分为1个施工合同段。
3、投标人要求
3.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有经营资格及相关服务能力的服务商。
3.2近3年内独立承担完成的类似业绩不少于1个,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有园林或林业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4、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份,于2017年2月23日~2017年3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报名。
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证件:
A、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代理人须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B、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C、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D、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若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企业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即可)
E、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F、近3年(2014年至2016年)内独立完成类似业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G、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4.2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2月23~2017年3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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