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受委托,对青浦区盈浦街道第三方市政市容评估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采招信息网 http://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供应商会员:
1、投标方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2、投标方近三个月财务状况报告、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近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证明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否则重新出具开具证明),未按规定提供视为无效投标;4、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中小企业化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对小、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青浦区盈浦街道第三方市政市容评估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70301-5386(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7-17-10779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文件
5、交付地址:甲方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一个月内
7、采购预算金额:240000(国库资金:2400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3-01 14: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