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G107汤阴段北段亮化工程招标
一、招标条件
汤阴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G107汤阴段北段亮化工程,招标人为汤阴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对本工程进行招标代理,该项目资金已到位,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汤阴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G107汤阴段北段亮化工程
2.2 招标编号:汤财招标采购【2017】2号
2.3 工程概况:路灯灯杆及灯具、箱式变压器及其它配套电线设施等
2.4 建设地点:国道107汤阴段北段(夏都大道-汤阴安阳界碑)位于汤阴新区
2.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7 招标范围: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示的全部内容
2.8 项目预算:670617.12元
2.9 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10 质量要求:合格
2.11 质保期:一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能力;
3.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具有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在本项目招标报名期内(2017年2月23日至2017年3月1日)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
3.5 依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需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或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投标;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无记名报名,报名时不审查资格,采取资格后审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23日至2017年3月1日(北京时间;上午 8:30-11:30 ,下午15: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本,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