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江上游梯级电站500kV送出工程托巴水电站至新松换流站线路工程(一标段)索道运输采购项目招标
云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澜沧江上游梯级电站500kV送出工程托巴水电站至新松换流站线路工程(一标段)索道运输采购项目(招标编号:SY-FW-GK-2017-002 )已批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云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委托,对该项目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进行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线路名称:澜沧江上游梯级电站500kV送出工程托巴水电站至新松换流站线路工程(一标段)
1.2、线路电压:500kV
1.3、澜沧江上游梯级电站500kV送出工程托巴水电站至新松换流站线路工程(一标段)位于云南省迪庆州维西境内,本工程即将开工,根据现场实际调查,需要进行索道运输作业。
二、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2.1 资金来源:相应工程建设资金。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三、招标内容、计划工期及质量要求:
3.1招标内容: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合同标包,主要对澜沧江上游梯级电站500kV送出工程托巴水电站至新松换流站线路工程(一标段)索道运输进行采购。标段划分及工程量如下:
序号
索道架设杆号
基础小计
(m? )
护壁小计
(m?)
铁塔小计
(吨)
架线小计(基)
1
AN22及AN28-AN29、BN24及BN28-BN29
301.62
39
246.02
6
2
AN35-AN38、BN36-BN39
359.24
46.8
345.7
8
3
AN50-AN52、AN57及AN59-AN63、BN50-BN52、BN56及BN58-BN62
761.45
114.3
651.1
18
3.2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至工程结束(满足采购要求)。
3.3服务地点:澜沧江上游梯级电站500kV送出工程托巴水电站至新松换流站线路工程(一标段)索道运输作业点(云南省迪庆维西境内)。
四、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必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必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3)必须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投标保证金缴费凭证。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的。
(3)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相同标段的投标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4)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五、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5.1凡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下述时间由委托代理人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以及本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下述地点进行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每套标书售价人民币陆佰元整(¥600.00元),售后不退。出售时间:2017年02月23日至2017年03月01日09:00时-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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