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架源安装自动监控设备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公告条件
高架源安装自动监控设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2017年3月1日以《关于高架源安装自动监控设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沧分公司[2017]29号)批准建设。高架源安装自动监控设备项目设计招标公告方案已审批,已具备招标公告条件。招标公告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公告范围
2.1招标公告项目名称:高架源安装自动监控设备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2.2建设地点:沧州分公司厂区
2.3建设规模: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环办环监[2016]102号,沧州分公司8处烟囱须安装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并与环保部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平台联网。主要包括:5台加热炉在炉顶和采样平台间增设钢制旋梯,3台烟囱由地面至采样平台增设Z字梯楼梯间;新增8套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分析小屋及配电系统。
2.4服务期:2017年3月30日至2017年4月30日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标段招标公告范围:依据批复的高架源安装自动监控设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该项目进行基础设计、详细工程设计及竣工图的编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
②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压力容器)。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4年以来具有3个及以上化工石油装置或配套工程设计项目业绩(附合同)。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公告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项目经理持有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014年以来有化工石油装置或配套工程设计项目业绩。
3.4主要专业负责人(化工工艺、建筑、结构、设备、自控、总图、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动力、电气、通信、环保等专业)持有相应专业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6本次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公告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领取招标公告文件:
(1)时间:2017年3月3日至2017年3月8日(工作日,每天8时30分至16时30分)。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