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公告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受采购人委托,对华东政法大学2017~2018年度修缮与装修工程项目工程材料质量、结构工程施工质量、消防工程质量及室内环境质量检测评估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公告,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华东政法大学2017~2018年度修缮与装修工程项目工程材料质量、结构工程施工质量、消防工程质量及室内环境质量检测评估服务项目
(二)采购内容及数量:
包件1:华东政法大学2017~2018年度工程材料与结构施工质量验收检测评估服务项目;
包件2:华东政法大学2017~2018年度消防工程质量检测评估服务项目;
包件3:华东政法大学2017~2018年度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评估服务项目。
根据华东政法大学各个校区内相关年度实施的建设项目(包括修缮工程、装修工程以及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等)周围环境及工程本身的特点及相关工程的经验,依据建设行政主管机关的相关规定,按照安全、经济、合理的原则提供本项目施工全过程中的工程材料质量、结构施工质量以及消防工程质量、室内环境质量等检测评估服务工作。其中,包件1负责对招标公告人年度工程的材料质量或结构施工质量的整个施工阶段全程跟踪检测评估服务,或者依据建设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相关规定标准在施工阶段按照建设监理的具体要求实施平行检测评估服务;包件2负责对招标公告人年度消防专业工程质量的检测评估服务工作,须满足消防主管部门的验收要求;包件3负责对招标公告人年度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的检测评估服务工作,须满足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部门及环保部门、卫生防疫部门的验收要求。具体检测项目如下表所示:
委托检测项目名称
序号
工程类别
检测项目
包件1
房建、市政基础设施、房屋修缮工程
结构材料,周转材料,装饰装修材料,加固材料,防火材料,防水材料,以及各类工程管材等建筑材料质量检测;地基基础与主体结构工程检测;现场见证取样检测;建筑节能检测评估;以及其它根据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主管部门验收要求实施的检测项目。
包件2
消防工程
消防设施检测,电气防火检测,以及其它根据消防主管部门验收要求实施的检测项目。
包件3
建筑工程室内环境
依据工程实施期间有效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和《室内空气质量标准》进行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情况和室内控制质量的检测,以及其它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环保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验收要求实施的检测项目。
本次招标公告须择优选择学校年度工程材料与结构施工质量检测单位4家(含常规检测和平行检测),年度消防工程质量检测单位2家,年度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单位2家。
(三)服务地点、服务时间:
1服务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万航渡路1575号/松江区龙源路555号。2服务时间:2017~2018年度
二、合格的投标人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2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应具备3项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应具备不低于3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含三年)相关工程质量检测项目的经过相关政府主管部门验收认可的成功业绩实例(提供合同复印件等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和拟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可以重复)。3投标人具有较高的水平及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4投标人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机构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现场服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服务记录;无不良信誉记录。5包件1的投标单位还须具备以下资质:
(1)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2)具有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颁发的评估证书(在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网(www.scetia.com)上查询后打印并在打印件上盖章)。
6包件2的投标单位还须具备以下资质:
(1)上海市消防主管部门认可的消防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7包件3的投标单位还须具备以下资质:
(1)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环保部门或卫生防疫部门等主管部门认可的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8本招标公告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公告文件方法:
(一)发售时间:2017年3月3日至2017年3月9日止,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招标公告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