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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通、平齐、通让,叶赤铁路扩能改造工程TX-03:应急通信系统招标(二次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04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京通、平齐、通让,叶赤铁路扩能改造工程TX-03:应急通信系统招标(二次公告)京通、平齐、通让,叶赤铁路扩能改造工程TX-03:应急

京通、平齐、通让,叶赤铁路扩能改造工程TX-03:应急通信系统招标(二次公告)
京通、平齐、通让,叶赤铁路扩能改造工程TX-03:应急通信系统招标(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通铁路朝阳地至通辽段电气化改造工程、四平至齐齐哈尔铁路郑家屯至榆树屯站电气化改造工程、通辽至让湖路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叶柏寿至赤峰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已由铁路总公司,以《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京通铁路朝阳地至通辽段电气化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5〕1077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四平至齐齐哈尔铁路郑家屯至榆树屯站电气化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5〕704 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通辽至让湖路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5〕1048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叶柏寿至赤峰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5〕1047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京通铁路朝阳地至通辽段电气化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5〕1216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四平至齐齐哈尔铁路郑家屯至榆树屯站电气化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5〕954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通辽至让湖路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5〕1142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叶柏寿至赤峰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5〕11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沈阳铁路局,建设资金来自铁路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沈阳铁路局电气化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本项目应急通信系统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京通铁路朝阳地至通辽段电气化改造工程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通辽市。四平至齐齐哈尔铁路郑家屯至榆树屯站电气化改造工程在吉林省四平市、松原市、白城市,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黑龙江省泰来县。通辽至让湖路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在内蒙古通辽市、吉林省松原市、白城市和黑龙江省大庆市。叶柏寿至赤峰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在辽宁省境内、内蒙古自治区境内。
2.1.2项目概况:
⑴京通铁路朝阳地至通辽段电气化改造工程范围为京通铁路朝阳地(不含)至通辽(含)(K358+200~K804+318),线路全长446.2正线公里。线路现状电化改造 446.2公里,新建通辽西疏解线并电化,平交道口改造100处,新建房屋33326.7平方米及桥梁、路基病害整治等相关工程。
⑵四平至齐齐哈尔铁路郑家屯至榆树屯站电气化改造工程范围为平齐线郑家屯站(不含)至沈哈局分界, 线路全长356.505公里。全线进行电气化工程改造,平交道口改造16处,洮南、开通、黑水站场改造3站,新建房屋24000平方米及路基病害整治改造等相关工程。
⑶通辽至让湖路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范围为通辽东站(不含)至沈哈局分界(K8+400~K335+000),线路全长327.6 正线公里。平交道口改造40处,长青、庆丰、巨宝、工农湖、官子井、乾安、海坨子、建设、大安北、他石海、新肇、劳动屯、太阳升站场改造13站,新建房屋23696平方米及路基病害整治改造等相关工程。
⑷叶柏寿至赤峰铁路扩能改造工程范围为叶柏寿站(不含)至赤峰站(含)(K0+000-DK32+999.07-K137+209.05=京通线K462+608.48—K453+636),线路全长146.308正线公里。线路现状电化改造146.308公里;改线22.535公里(包含新建石脑隧道);石脑、天义等5站到发线延长至1080米;改扩建叶柏寿站等7站;全线进行平立交改造59处,新建房屋22974平方米及对病害路基、隧道、老龄桥等进行改造。
2.2招标内容:应急通信系统, TX-03共一个包件,计划交货期2017年4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TX-03(应急通信系统)包: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其唯一授权的代理商;
3.1.2.投标物资须具有原铁道部颁发的《铁路运输安全设备生产企业认定证书》或“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
3.1.3.制造商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3.1.4.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附2014年和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
3.1.5.生产商具有合法有效的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1.6.投标物资必须在铁路大中型或国家相关重点工程有近三年供货业绩(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并提供铁路局(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代理商须有铁路通信设备成功销售的业绩;
3.1.7.应附同类物资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1.8.投标物资须具有省、部级及以上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近三年依据现行标准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24日至2017年3月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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