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头屯河楼庄子水库工程安全监测及水库调度系统标 1招标公告条件
本招标公告项目新疆头屯河楼庄子水库工程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新发改项目[2015]197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付和自筹,招标公告人为新疆头屯河流域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公告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安全监测及水库调度系统进行公开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公告范围2.1项目概况
楼庄子水库工程位于头屯河上游中低山区,距下游昌吉市硫磺沟镇楼庄子村8km,距昌吉市约75km,距乌鲁木齐市89km,交通便利。工程任务为灌溉、防洪和城市及生活供水。水库总库容7374万m3,正常蓄水位1394.50m,最大坝高82.6m,为III等中型工程。工程主要由大坝、溢洪洞、泄洪冲沙洞(兼导流)和引水洞等主要建筑物组成。工程施工总工期46个月。
2.2招标公告范围
本次招标公告共一个标段,具体招标公告范围为(不限于):
主要包括:本标段招标公告文件及图纸所示的主体工程监测、监测自动化、观测房照明电气、水库调度自动化(含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及相应的仪器设备采购、验收、保管和检验,相应的土建及仪器设备的安装埋设及维护,变形控制网、施工期和蓄水初期监测及监测资料整编分析,现场调试、试验,试运行,技术培训,质量检查和验收,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和以上全部合同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运行期监测管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依法组建、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类似工程的安全监测及水库调度自动化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公告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公告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公告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公告文件的获取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3月9日至2017年3月13日。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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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88623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