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公告条件
省道303线映秀至卧龙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国家批准建设,由项目业主四川兴蜀公路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及国家灾后恢复重建资金,采购人为四川兴蜀公路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四川省汶川卧龙特别行政区交通局,经批准由四川兴蜀公路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公告人对本项目管养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2.招标公告范围
为确保省道303线映秀至卧龙公路安全畅通,给过往车辆提供及时、快捷、有效的清排障及救援服务以及日常道路的管理养护工作,拟购买下列设备。
标段
设备名称
规格
数量
交货地点
CG1
高空作业车
(剪叉式)
1
四川省汶川卧龙特别行政区交通局
(四川阿坝州卧龙特区卧龙镇)
多功能清障车
16T
1
多功能清障车
25T
1
洒水车
8T
1
路面清扫车
8T
1
巡逻车
皮卡型
3
交通车
17座及以上
1
CG2
装载机(侧卸斗)
50型
1
轮胎式挖掘机(加破碎头)
120KW
1
轮胎式挖掘机
120KW
1
本项目划分为CG1、CG2共二个标段,供货期为60天,质保期12个月(或按国家相关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或经销商;
(二)代理商或经销商具有制造商提供的授权书(进口品牌可由其中国区代理商出具授权书);
(三)产品满足本《招标公告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和相关技术的要求》中带“※”号的要求;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3本次招标公告允许投标人最多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获得2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公告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将采用综合评分法。
5.招标公告文件的获取
凡具备上述条件并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及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含复印件)于2017年3月6日至2017年3月10日9:00~17:00(北京时间购买招标公告文件,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