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公告条件
南召县向东中学学生宿舍楼新建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为政府投资,资金已到位,项目招标公告人为南召县向东中学,项目己具备招标公告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公告范围
2.1项目名称:南召县向东中学学生宿舍楼新建项目
2.2建设地点:南召县向东中学;
2.3建设规模:砖混结构3层,建设面积约1200㎡;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招标公告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公告共分为1个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3.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3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项目经理持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并承诺无在建工程(书面承诺);
3.5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提供在相关网站查询的职称截面);
3.7投标人承诺近三年(2013、2014、2015)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书面承诺);
3.8近三年度(2013、2014、2015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会计班报表,如为新成立的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9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及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16年1月份以来在本单位连续6月以上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报名时提供查询页面和查询途径;
3.10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规定,应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进行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以报名期间内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为准);
3.11投标单位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12本次招标公告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投标单位投报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做出书面承诺,报名结束后,招标公告人将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查询,如有虚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投标资格,且承担相应后果。
4.报名时间、方式及招标公告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招标公告文件领取时间为:2017年3月3日至2017年3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
4.2招标公告文件10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