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竞谈条件
本项目“两区”金源乡2016年美丽宜居乡村省级重点建设村张家村太阳能路灯安装工程竞争性谈判已获批准建设,采购人为寻甸彝族回族自治县金源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通过公开竞谈的方式邀请合格的单位参加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2.1 建设地点:金源乡。
2.2 工程内容:“两区”金源乡2016年美丽宜居乡村省级重点建设村张家村太阳能路灯安装工程,工程内容为安装太阳能路灯35盏,路灯要求为6米杆50瓦,预计投资21万元。
2.3 工 期:60日历天。
2.4 采购范围:“两区”金源乡2016年美丽宜居乡村省级重点建设村张家村太阳能路灯安装工程。
2.5 分包要求:不允许分包。
2.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7 标段划分要求: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3. 竞标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采招信息网 http://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供应商会员
3.1 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竞标人须: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近三年(2013年-2015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如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
3.3企业类似业绩要求:近五年(2012年至今)内有1个照明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3.4项目经理要求: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五年(2012年至今)内有1个照明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3.5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6信誉要求:
3.6.1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近三年无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事故、所施工项目内无施工、安装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无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等情况。企业承诺无违法违规及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承诺函。
3.6.2履约情况:提交近三年有无因竞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的说明。
3.7省外企业: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出省建筑企业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要求执行。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17年3月3日9:00至2017年3月5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