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武警福州市支队三十五中队家具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GC-ZB-G-2017-045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品目号
项目名称
用途
数量
简要技术指标
1
1
武警福州市支队三十五中队家具采购项目
办公
1批
1、餐桌桌面及脚架:优质橡木,经烘干脱脂处理,含水率低于12%。
2、油漆:采用哑光环保型油漆,产品流平性与流挂性好、透明度高、耐磨性好、色泽柔和,无颗粒、气泡、泛白、渣点,颜色均匀。(详见招标公告文件第五章“招标公告内容和技术要求”为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公告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3.2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3.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3.4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5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3.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标公告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7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标公告活动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书面声明。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3.8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标公告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3.9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1)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度或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以及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6)参加招标公告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招标公告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7)参加招标公告活动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加招标公告活动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书面声明函”。(8)参加招标公告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招标公告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函”。(9)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是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其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告知函中有注明复印件无效的则须提供原件)对于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无效。3.11资格审查的其他内容详见招标公告文件。
三、招标公告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5.51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3月03日08:00至2017年03月09日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公告文件售价:¥2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公告文件售价总和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