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源县丹噶尔古城景区二期开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湟源县丹噶尔古城景区二期开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湟源县发展和改革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湟源县丹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专项、银行贷款、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湟源县丹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及编号:
湟源县丹噶尔古城景区二期开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编号:XZJZ-GCZB-2017-001)
2.2建设地点:湟源县丹噶尔古城;
2.3项目规模及内容:基础设施、公用配套工程:古城综合管沟约6000米(包括给水、排水、电力、通信等设施管线)。(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17年3月25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17年6月10日。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6标段。
标段一:项目片区内所有电力工程;
标段二:拱海门-迎春门-火祖阁(明清老街综合管沟)
标段三:古城老街以北综合管沟。(含大庙巷片区、校东巷片区、北小十字片区);
标段四:大什字以西、西什字以东综合管沟(含大十字1.2.3.4橫巷、大什字1.2.3.4纵巷);
标段五:古城西什字以西、西城壕以东综合管沟(含西城壕1.2.3.4橫巷、西城壕片区无地名道路、西什字横道、西什字纵道、城墙遗址周边);
标段六:大什字以东、东城壕以西综合管沟(含东城壕片区橫巷纵巷、南小什字片区橫巷纵巷)。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3.2本次招标要求:标段一: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六: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标段一: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提供建造师执业证、注册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六: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提供建造师执业证、注册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登记手续;
3.5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中委派并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为同一人,项目建设期间须常驻施工现场,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前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如违反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内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原件(本招标公告发布后开具的查询函有效,发布前开具的无效)(提供原件);
3.8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投标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记录的书面证明(提供原件);
3.9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24日至2017年3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00元/包(包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等资料交付押金自行复印。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