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公告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公告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云南省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采购人)的委托,对省第一强戒所警-察备勤房设施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公告,现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货物的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投标。
二、招标公告概况
2.1项目名称:省第一强戒所警-察备勤房设施设备采购
2.2项目编号:YNZL2017006
2.3采购预算:1010060元(壹佰零壹万零陆拾元整)。
2.4招标公告内容:警-察备勤房设施设备一批,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注:本项目不分标段,投标人需对招标公告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5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20天内。
2.6交货方式:安装验收完成。
2.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8本次招标公告不接受进口产品(详见技术要求)。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经营范围包括本次项目采购内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能满足本项目招标公告内容);
3.1.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件;
3.1.2财务状况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投标人应提供检察-院开具的有效期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有不良记录或无查询函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3.3经销商须提供产品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项目授权函原件;
3.4所投产品是全新的,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或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资格及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3.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6与招标公告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告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公告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公告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招标公告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3日至2017年3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公告文件。
5.3招标公告文件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