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码:CBL_20170303_105713115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十师一八六团城镇础设施建设项目-供水、排水、供热工程由师发改委以师发改发【2016】 5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六团,建设资金为申请国家资金及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十师一八六团城镇础设施建设项目-供水、排水、供热工程;
2.2建设地点:第十师一八六团;
2.3建设规模:新建PE100给水管网De400-De50长14337米、新建HDPE排水管网d800-d300长9817米、新建 供热管网DN600-DN100长2*8101.5m及配套检查井,2座换热站工程;
2.4工程投资:2418.48万元;
2.5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2.6招标范围:本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招标;
2.7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在人员、设备、资金等 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3日至2017年3月7日,持单位介绍信和经书、疆外企业具备进疆备案册及进兵团备案册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每个标段5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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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88623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