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植物园花坛花境布置项目的招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对2017年上海植物园花坛花境布置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2)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由当地检查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证明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否则须重新开具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7年上海植物园花坛花境布置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70222-661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0-17-36226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上海植物园花坛花境布置
5、交付地址:龙吴路1111号
6、交付日期:2017年12月31日
7、采购预算金额:1100000(国库资金:11000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监狱企业等的政策规定。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比例为6%。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2-24 13:37:24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3-03 23:59:59截止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2)资质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3-17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可于2017年2月24日至2017年3月03日(除去法定节假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未按规定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一经售出恕不退还。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