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汴东产业集聚区宏达大道(新曹路-新宋路)项目招标
信息详情
招标编号:DSEC-2017-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封汴东产业集聚区宏达大道(新曹路-新宋路)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汴发改城镇[2016]52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开封市顺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开封汴东产业集聚区宏达大道(新曹路-新宋路)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开封汴东产业集聚区,北起新曹路,南至新宋路
2.2工程规模:全长1365.8米,宽40米
2.3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一个施工标段,一个监理标段
施工标段:开封汴东产业集聚区宏达大道(新曹路-新宋路)项目施工
监理标段:开封汴东产业集聚区宏达大道(新曹路-新宋路)项目监理
2.4投资额:约2744.07万元(暂定);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监理标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和继续教育证,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经理及拟派驻本工程主要人员应为本单位员工,具有2016年以来连续不少于6个月按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以来(合同签订时间)投标人至少已完成1项2000万元以上类似的工程项目业绩。项目经理至少已完成1项2000万元以上与招标项目类似的工程项目业绩。须提供网页版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及四方验收的竣工验收报告(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财务要求:近三年来财务状况良好。
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企业2013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1个施工合同金额在2000万及以上的市政工程监理业绩。项目总监2013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1个市政工程监理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应同时具备合同、中标通知书)
3.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需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结果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但投标人应配合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配合资料为各申请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查询申请、被查询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所需材料必须加盖公章)。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24日至2017年3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拒绝。
4.2办理报名手续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施工标段每套售价2000元,监理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