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发大厦项目(一期)幕墙工程石材、玻璃、铝单板材料采购招标
郑发大厦项目(一期)幕墙工程石材、玻璃、铝单板材料采购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发大厦项目(一期)工程已由郑州市中原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以豫中原服务【2014】0611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幕墙工程石材、玻璃、铝单板材料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湖南六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西路以北,兴国路以南,站前大道以东,图强路以西区域;
2.2 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105000万元;总占地面积3922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6092.5方米,其中地下两层(63686.88平方米),地上八层(122405.62平方米);其中,一期建筑面积约126195平方米,地上约84720平方米,地下约41475平方米。
2.3标段划分及具体要求:
标段名称
招标内容及范围
质量要求
交货期
合同估算价
一标段
该项目石材采购、加工、运输到施工现场指定地点、验收及质保期内相关服务内容。(材料规格:30mm厚天然花岗岩,尺寸见图纸,颜色虾红,镜面,普型板,外倾及倒挂背网加强处理,六面防护,背栓孔为每块石材4个φ8*32敲击式背栓)
合格
60日历天
约700万元
二标段
该项目外墙玻璃采购、运输到施工现场指定地点、加工、包装、装卸车、验收及质保期内相关服务内容(使用部位:玻璃幕墙、采光顶、汽车坡道、观光电梯。要求原厂加工,成品进场)
合格
30日历天
约 700 万元
三标段
该项目铝单板采购、运输到施工现场指定地点、加工、包装、装卸车、含税票、验收及质保期内相关服务内容(使用部位:外墙金属幕墙、观光电梯幕墙、铝单板雨棚。金属幕墙为3mm厚三涂三烤仿石材氟碳漆,金属雨棚为3mm三涂三烤仿石材氟碳漆、背面防火涂料耐火时效1小时及以上。铝单板原厂加工,成品进场)
合格
30日历天
约400 万元
3.资格要求 <!--[if !supportLists]-->3.1 <!--[endif]-->企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和相关生产资质的制造商或经销商,且营业执照中有与本项目相关内容;
<!--[if !supportLists]-->3.2 <!--[endif]-->业绩要求: 一标段要求投标人在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额不低于700万元(含700万元)的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供货合同原件和供货发票复印件);二标段要求投标人在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额不低于700万元(含700万元)的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供货合同原件和供货发票复印件);三标段要求投标人在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额不低于400万元(含400万元)的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供货合同原件和供货发票复印件)
<!--[if !supportLists]-->3.3 <!--[endif]-->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表。
<!--[if !supportLists]-->3.4 <!--[endif]-->信誉要求:
<!--[if !supportLists]-->① <!--[endif]-->企业需提供经县(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if !supportLists]-->② <!--[endif]-->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if !supportLists]-->③ <!--[endif]-->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if !supportLists]-->3.5 <!--[endif]-->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if !supportLists]-->3.6 <!--[endif]-->所投产品必须具有第三方检测报告(在有效期内)。若报名企业为贸易商,还需提供制造企业针对本项目对其的唯一授权书,且授权后制造商不得参与同一项目投标。
<!--[if !supportLists]-->(1) <!--[endif]-->其他要求:报名单位出具的保证本项目不转包、不违法分包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4.报名须知:<!--[if !supportLists]-->4.1 <!--[endif]-->报名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2月24日至2017年3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