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工程名称:浩口水电站、角木塘水电站工程
1.2 标的名称:巡库船及附属设备采购
1. 3 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1. 4 建设地点:重庆市武隆县浩口乡、贵州省道真县忠信镇联江村放牛坪
1. 5 建设规模:工程规模均为大III等
1.6 计划工期:4个月
1. 7 工程简介:
1.7.1浩口电站工程位于重庆市武隆县南部,重庆市彭水县和贵州省道真县交界处乌江一级支流芙蓉江上,是一座以发电为主的中型水电枢纽工程。坝址位于乌江南岸芙蓉江下游,重庆市武隆县浩口乡浩口村附近的河段上,大坝右岸比邻彭水县,枢纽工程距下游江口电站约23km,距武隆县城32km。电站总装机135MW,分为两台62.5 MW的大机组和一台10 MW的生态机组。水库正常高水位352.00m,调节库容1090万m3,具有日调节性能。工程为单一的发电工程,无防洪、航运、供水等综合利用要求。浩口电站为闸坝引水式开发,主要建筑物由碾压混凝土重力坝、泄洪建筑物、引水发电系统、地面厂房、地面主变室和GIS开关室等组成。
厂房内安装2台单机容量65MW和1台单机容量10MW的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方便描述,对3台机组进行编号:位于主机间左端的大机组为1#机组,位于中间的大机组为2#机组,生态机组为3#机组。
电站按无人值班、少人值守设计,采用计算机监控系统。该电站的主辅机电设备、自动监控保护设备,产品质量都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性能应该良好,能够满足实际需要,运行稳定可靠,能够达到梯级调度的目的。厂房2015年11月25日完成厂房基础开挖,2015 年12 月5日开始厂房混凝土浇筑,预计2016年12月31日完成厂房混凝土浇筑,2017年11月30日前机组安装调试完成,第1台机组发电; 2017年12月31日前第二、三台机组投产发电。
1.7.2角木塘水电站工程是芙蓉江干流鱼塘至浩口河段梯级(三级)开发的第二级,上衔官庄水电站,下接浩口水电站。角木塘水电站位于道真县忠信镇联江村放牛坪,坝址在角木塘大桥下游约2.3km处。水库为日调节水库,本工程为河床式开发方案,装机容量70MW,多年平均年发电量为2.436亿kW·h,保证出力为9.77MW,装机年利用小时数为3480h,设计发电引用流量为279m3/s。
厂房内安装2台单机容量35MW轴流转桨式水轮发电机组。该电站的主辅机电设备、自动监控保护设备,产品质量都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性能应该良好,能够满足实际需要,运行稳定可靠,能够达到梯级调度的目的,逐步实现“无人值班、少人值守。河床式厂房2015年12月31日完成厂房基础开挖,2016 年1 月 31日开始厂房混凝土浇筑,2017年6月30日完成厂房混凝土浇筑,2017年11月30日前机组安装调试完成,第1台机组发电; 2017年12月30日第二台机组投产发电。
1.8 招标人:重庆渝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贵州大唐国际道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1.10 招标范围:
1.10.1对浩口水电站工程巡库船设备、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的设计、制造以及出厂前的试验、包装、发运、运输和保险、交货和现场开箱交接,设备现场指导安装、安装阶段质量检查、现场试验、试运行、验收、培训和提供技术资料等进行招标。卖方设计选择的设备应保证设备质量与使用寿命;提供安装、检查、试验、调试、运行、维修等必要的设备和仪器仪表(指合同供货范围之外、安装承包人通常不具备的试验、检验设备和仪器仪表)并负责使用、操作、维护这些设备和仪器仪表,这部分设备和仪器的折旧费等相关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内;提交包括图纸、说明书等全套技术文件;负责合同设备与非卖方提供的相关设备接口、土建接口以及安装承包人之间的协调工作;提供设计联络会(包括参加有接口关系的其他设备的设计联络会)、工厂见证、出厂验收(含重要外购外协件出厂验收)等服务;为买方设备监造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培训买方技术人员;安排专人参与买方组织的合同设备的运行、维护、检修规程编制工作并提供服务指导;为完成下闸蓄水(含蓄水前安全鉴定)验收、水轮发电机组试运行、启动验收、竣工验收(含工程安全鉴定)、达标投产、大唐集团精品工程等验收工作所需资料的验收签证、质量评定、资料编制以及其它配合等工作,并对上述工作的质量负责。合同设备应在规定的运行工况下,应具有良好的性能。合同设备应采用成熟的、经过实践验证的可靠技术进行设计和制造。产品的设计应通过计算和/或试验验证,制造工艺应经实践证实先进合理。
投标人应提供下表所列浩口水电站巡库船及附属设备,并负责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供货、包装、运输、现场开箱检验与交货;提供现场安装技术指导与安装阶段质量监督等技术服务;负责并参加现场试验验收、试运行、交接和最终验收等工作;并应提供合同设备的有关技术资料以及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等。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数量 |
标书价格 |
主要指标 |
1 |
CWEME-17DTGJJC-2J2065-1 |
重庆浩口水电站巡库船设备采购 |
1艘 |
|
1.乘员:20-25人 2.航区:内河。 最大航速:30公里/小时及以上 3.发动机: 纯进口发动机 4.水深:不超过1.5米 5.全玻璃钢船体。 6.含全套船内装修及船内家具,自动抽水泵,行船设备及全套资料,油箱等游船全套配套设施。含船体取证、检验、维修保养、运输、安装、内外装、改造及下水所有内容。 |
1.10.2对角木塘水电站工程巡库船及附属设备、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的设计、制造以及出厂前的试验、包装、发运、运输和保险、交货和现场开箱交接,设备现场指导安装、安装阶段质量检查、现场试验、试运行、验收、培训和提供技术资料等进行招标。卖方设计选择的设备应保证设备质量与使用寿命;提供安装、检查、试验、调试、运行、维修等必要的设备和仪器仪表(指合同供货范围之外、安装承包人通常不具备的试验、检验设备和仪器仪表)并负责使用、操作、维护这些设备和仪器仪表,这部分设备和仪器的折旧费等相关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内;提交包括图纸、说明书等全套技术文件;负责合同设备与非卖方提供的相关设备接口、土建接口以及安装承包人之间的协调工作;提供设计联络会(包括参加有接口关系的其他设备的设计联络会)、工厂见证、出厂验收(含重要外购外协件出厂验收)等服务;为买方设备监造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培训买方技术人员;安排专人参与买方组织的合同设备的运行、维护、检修规程编制工作并提供服务指导;为完成下闸蓄水(含蓄水前安全鉴定)验收、水轮发电机组试运行、启动验收、竣工验收(含工程安全鉴定)、达标投产、大唐集团精品工程等验收工作所需资料的验收签证、质量评定、资料编制以及其它配合等工作,并对上述工作的质量负责。合同设备应在规定的运行工况下,应具有良好的性能。合同设备应采用成熟的、经过实践验证的可靠技术进行设计和制造。产品的设计应通过计算和/或试验验证,制造工艺应经实践证实先进合理。
投标人应提供下表所列角木塘水电站巡库船设备,并负责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供货、包装、运输、现场开箱检验与交货;提供现场安装技术指导与安装阶段质量监督等技术服务;负责并参加现场试验验收、试运行、交接和最终验收等工作;并应提供合同设备的有关技术资料以及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等。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数量 |
标书价格 |
主要指标 |
1 |
CWEME-17DTGJJC-2J2065-2 |
贵州角木塘水电站巡库船设备采购 |
1艘 |
|
1.乘员:8-10人 2.航区:内河。 3.最大航速:40公里/小时及以上 4.发动机: 纯进口发动机 5.水深:不超过1.5米 6.全玻璃钢船体。 7.含全套船内装修及船内家具,自动抽水泵,行船设备及全套资料,油箱等游船全套配套设施。含船体取证、检验、维修保养、运输、安装、内外装、改造及下水所有内容。 |
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设备应满足第五章“技术标准、条件、要求”相关内容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设备应满足浩口、角木塘水电站安全、稳定运行所需要的功能要求。
第五章未说明,但又与设计、制造、安装、试验、包装、运输、保管、运行、维护有关的设备的要求,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关标准执行。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对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提出任何实质性的修改,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2.1.1 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2.1.2 投标人具有玻璃钢船舶生产资质、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资质证明。
2.1.3 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设备的制造能力、制造经验的生产制造厂家(公司)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2.1.4 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如同一标段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则申请人须分别满足标段内各类别设备的资格要求;
2.1.5 通过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其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2.1.6 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的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
2.1.7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1.8 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2.1.9 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1.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次招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
2.1.11 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过相同类似于投标文件中拟提供的供水、排水系统设备;
2.1.1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授权代理商投标;
2.2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设备的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设备专用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附件“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2.3其他要求:(如有)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并办理后续投标事宜。
3.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2月28日至2017年3月10日下午17:00,逾期不予受理。(标书费必须以公司账户电汇,否则无法开具标书费发票)
注:投标保证金和标书费必须由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方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进行交纳,不接受以个人名义交纳投标保证金和标书费,且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
3.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未达到招标公告规定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将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4 注意事项
4.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3月 日上午10:00(暂定,具体待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