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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kV甘顶变二期(扩建)土建工程专业分包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06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一、采购条件云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500kV甘顶变二期(扩建)土建工程专业分包采购(采购编号:BD-GC-GK-2017-008)项目已获得批准,

 一、采购条件

云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500kV甘顶变二期(扩建)土建工程专业分包采购(采购编号:BD-GC-GK-2017-008)项目已获得批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云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委托,对该招标项目采取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有关事宜进行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500kV甘顶变二期(扩建)土建工程专业分包采购
2.2、电压等级:500kV
2.3、项目概况:
500kV甘顶变电站位于昭通市大关县木杆镇甘顶村,所区占地约80亩,国道213线道从站旁边通过。该变电站是昭通地区建成的第二个500kV变电站,为云南电网重要的枢纽变电站,是溪洛渡电站、威信电厂电源送出的重要工程。本期仅按照站区设计布置进行局部的场地扩建施工,建设规模如下:新增#2主变,容量750MVA;500kV配电装置部分:本期在500kV 第二串安装2台断路器HGIS设备,将#2主变进线与备用(东南方向)组成一个不完整串间隔;220kV配电装置部分:新增#2主变进线间隔,及安装备用(南方向一),备用(IMB\IIMB母线设备间隔)母线侧隔离开关;35kV配电装置部分:本期拆除35kV I、II组母线之间的联络母线;安装35kV #2主变进线间隔;新增1组60Mvar电抗器间隔和2组60Mvar电容器间隔;新增#2站用变压器和II组母线设备等。
其中土建工程:包括2#主变基础及油池;拆除一期防尘屋,新建本期防尘屋基础;500kV 户外HGIS设备基础(3组)及部分设备支架基础11个,电缆沟长度约128m,操作小道约10㎡,操作地坪约5㎡;220kV户外GIS设备基础14个,电缆沟长度约1m;35kV场地SF6断路器基础5组,站用变基础1组,其他设备基础67个,电缆沟长度约103.3m;消防小室;户外路灯基础;场地复合地基处理;站内排水系统;主变泵式泡沫消防系统;恢复场地碎石等工作内容。
表1 工程简介
工程名称 500kV甘顶变二期(扩建)工程
建设地点 云南省昭通市大关县
项目业主 (建设单位)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昭通供电局
施工总承包单位(招标人)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
设计单位 云南省电力设计院
承包方式 专业分包,包工包料,未作特别说明的设备材料由投标人采购。
招标范围 500kV甘顶变二期(扩建)土建工程,其中施工用电由投标人从原变电站站内指定位置接至各施工用电设备,电费由投标人支付;施工用水由投标人从站内现有给水管管道指接至各用水点,水电费均由投标人负责;通讯接入由招标人负责。
三、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3.1 资金来源:相应工程建设资金。
3.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四、采购内容、计划工期及质量要求
4.1采购内容:
(一)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
1、三通一平工程
包括:变电站场地的深搅桩施工已按最终规模全部完成,本期不涉及该施工,仅需对场地下的桩基进行破桩头处理及复合地基处理。前期已完成场地平整,本期不需要进行土方开挖,仅按照场地布置进行局部的场地平整;站内运输道路沿用站区已建的永久道路。
2、房屋建筑部分
基础部分包括:基础土方开挖回填、基础施工等。
主体结构部分:框架结构施工,拆除一期防尘屋基础及地坪,新建本期防尘屋基础,临时坡道等。
3、户外构支架及设备基础
2#主变基础及油池、500kV 户外设备支架基础、220kV户外设备支架基础、35kV户外设备支架基础、设备端子箱、检修箱基础施工。
4、室内外电缆沟
地基处理、开挖、回填、弃土外运;电缆沟本体施工、预埋件安装;电缆沟抹灰;电缆沟盖板采购制作及安装。
5、站区性建筑
包括:消防小室建筑结构施工、消防器材采购及安装;站区给排水管道及检查井;户外路灯基础施工;复合地基处理(破桩头、褥垫层施工)等工作内容。
6、原防尘屋拆除:包括拆除1期防尘屋基础及地坪、坡道等所有建构筑物的拆除和建筑垃圾清运工作,在拆除过程中应采取相应措施减小对主控楼的影响,并将拆除下的部分土建物资(构支架等)转运至业主单位指定的位置;不含电气设备的拆除与转运工作。
7、余土外弃:含弃土场用地、运输、弃土平整、弃土固化、复绿等工作均由投标人负责办理。
8、临建设施
包括:临时建筑及加工区域地坪浇筑、加工设备布置、加工棚的搭设、临时围挡的搭设、临时库房的建筑、水电安装等工作。建筑主、辅材、周转性材料、施工机具均由投标人提供。
10、安全文明施工:满足安风体系要求的安全文明和环保施工设施、物资材料采购和使用管理维护,劳保用品、工作服、体检、工伤保险等。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和设施标准不低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业务指导书》 (Q/G430040-2014)、《云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基建工程项目部配置标准指导意见》的管理要求;现场五牌二图、门牌门坊、安全标语牌、宣传栏、区域责任牌、作业指导书小看板等大型标示牌、安全警示牌、材料标识牌、脚手架验收牌、定点照相展示牌、红牌、材料场、钢筋加工场等安全文明标识标牌由投标人制作安装。
(二)、以下工作内容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1、施工用电由投标人从500kV甘顶变电站内运行单位指定的位置接至各施工用电设备,电费由投标人支付;施工用电由投标人从站内现有给水管管道指接至各用水点;水电费均由投标人负责。通讯接入由招标人负责。
2、防雷、接地工程,但在结构及砌体内的预埋由招标人提供材料,投标人负责埋设。
3、其他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工作内容。
(三) 说明
1、电缆沟、砌体内的电气一次、二次、消防、通信、通风等预埋管、预埋件、预留孔等由投标人负责;
2、图纸上预留洞口(包含但不限于门窗洞口、配电箱洞、百叶窗、风机洞口等)的封堵收口由投标人负责;
3、地下管线的迁改施工由投标人负责,与相关物权单位的协调工作由投标人负责,招标人配合协调。
4、主要工程量可参考总包合同报价清单(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清单所列内容),可以根据招标方提供的招标图纸自行计算。
5、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划分不一定准确合理,加之后期的业主要求变化、设计变更等情况,我公司项目部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将本着有利于工程安全、质量、进度和降低综合成本、提升现场管理的原则进行调整和补充。本次招标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计费方式和计价原则同本次招标。
6、本项目招标人与业主单位的结算模式为投标报价+设计变更,属于土建范围的设计变更,分包单位必须无条件执行,费用按业主单位审计确定变更费用中总包单位所得费用乘以投标单位本次投标报价系数确定。
7、实施过程中如有调整由招标人项目部和分包单位签订补充协议,费用参照本次分包合同执行,按调整部分招标人合同结算所得费用中本次分包招标投标人报价系数进行调整,调整费用占分包合同5%以内的不调整,投标人不得拒绝。
8、其它
1)工程量清单中的甲供物资包括业主单位提供的物资和招标人提供的物资,对于甲供物资,无论业主提供还是招标人提供,卸车及现场保管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由招标人总包合同中相应费用乘以投标人报价系数确定,分包单位使用必须根据总策划和实施细则上报使用计划和使用情况统计表,并有效保证设施和措施的落实,否则招标人有权按实际情况全部扣除或部分扣减。
3)主动承担现场管理和与其他单位配合的主体责任,在安全文明施工设施投入、为其他分包单位提供便利方面应该主动承担责任。
4)投标人必须派出足够的施工队伍,如施工队伍素质、力量、现场管理班子、机械设备不符合投标书的承诺,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达不到要求时,招标人有权要求调整、充实施工力量,招标人必须接受,否则作违约处理,直至终止合同。
5)投标人在施工过程中无论遇到何种困难(经招标人同意除外)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如变更费用未确定等)擅自停工或变相停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同时招标人有权对投标处以一定的经济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6)投标人应保证施工的连续性和工期要求,投标人应保证节假日期间及周末施工正常开展,能开展工作的工作面必须有充足的施工人员作业。
7) 招标人办公区安保、保洁、日常管理维护、以及为投标人承担的施工调试期间设计、业主、总包方、制造、试验等多方参建单位现场材料运输、交通、食宿等费用按每月10000元,9个月总计90000元计列,结算时按实际使用结算,投标单位提供经招标人项目部确认的结算依据。
8)报价系数=本次招标部分投标单位报价总和/本次招标部分招标人报价总和,招标人办公区安保、保洁、日常管理维护、以及为投标人承担的施工调试期间设计、业主、总包方、制造、试验等多方参建单位现场材料运输、交通、食宿等费用不纳入报价系数计算,投标人按90000元固定价格单列计入投标报价总和,拦标价已含该固定价格。
(四)补充:
a、施工用砂、石、水泥、商品混凝土、钢筋、埋件、钢材、螺栓等所有材料和模板、钢管等辅助材料由投标人供应;
b、施工机械、设备、工器具、测量设备由投标人提供;
c、所有资料(包括可视化资料)由分包单位负责编制、填写、收集、整理,报招标人施工项目部后由招标人负责统一归档和信息一体化资料的上传。混凝土、砂浆、钢材、螺栓等原材料、试品试件、及工程实体质量检测由分包单位委托并实施,但必须事先征得招标人同意。
d、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所需要的设施、标识标牌由投标人负责购买和设置。
4.2计划工期:满足招标方三级进度计划要求,计划工期定于2017年03月10日开工,2017年11月10日建成,最终以项目业主和招标人确定的开竣工时间要求为准。
4.3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五、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5.1 响应单位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必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必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3)必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盖公章的复印件)。
(4)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5)必须是通过采购人评审合格的分包商,且具有承担本工程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同类工程的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
(6)具有近三年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业绩,并能提供证明材料(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业主评价等)
5.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5.3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响应单位:
(1)为本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2)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的。
(3)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投标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4)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出售时间:2017年03月06日~03月08日上午9:00时-下午17:00时
联系人:李工(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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