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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中路绿化带移植工程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06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人民中路绿化带移植工程招标编号:3207241702270201-BD-0011、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人民中路(苏州路至泰州路)绿化带移植工

 人民中路绿化带移植工程招标

编号:3207241702270201-BD-001 
1、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人民中路(苏州路至泰州路)绿化带移植工程,已经灌建复[2017]2号文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资金,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 施工 的投标。
2、灌南县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3.1招标工程项目类型: // 
3.2招标工程项目规模:起挖乔木、灌木、绿篱等。
3.3招标工程项目结构类型: // 
3.4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绿化移植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5工程建设地点为: 灌南县人民中路(苏州路-泰州路)
3.6履约保证金:// 
3.7招标工程项目的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
3207241702270201-BD-001 人民中路(苏州路至泰州路)绿化带移植施工 公开招标 30
3.8计划工期:30日历天。(养护期2年)
3.9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国家验收(合格) 标准。
3.10付款方式:绿化工程款分二年付清,付款比例为4:3:3,第一期付款时间为苗木移植完工验收合格30日内(苗木成活率、保存率达90%以上)付工程款的40%,第二期付款为至一年养护期满(苗木成活率、保存率达95%以上)付工程款的30%,第三期付款为至两年养护期满(苗木成活率、保存率达100%)经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结清尾款。
4、申请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与资格审查条件:
4.1资质条件:
4.1.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
4.1.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具备有园林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4.2资格审查相关条件: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办法,即投标申请人满足招标公告所要求的相关条件和招标文件中的相关条件即为资格审查合格。以下属于资格审查条件:
4.2.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2.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2.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2.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6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2.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2.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9.1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投标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良行为证明、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证明按以下要求提供: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无不良行为(时间为2016年3 月 10 日至2017年 3 月 9 日)、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时间为2016年 3 月 10 日至2017年 3月 9 日)、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必须附上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4.3.2款)
4.2.9.2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1]9号、连清办[2013]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连建质〔2011〕444号等文件)。对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4.3.2款)。注: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4.2.9.3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6】3号文,对列入省高级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失信被执行人按文件规定处理。资格审查的过程中,通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用信息 管理系统”中的“失信信息”栏系统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是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其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失信严重程度为严重的,自名单载明的“发布时间”之日起三年内,其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尚未投标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已经投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经采用承包商(投标人)名录管理方式的,还可以永久性地将其从名录中取消。
4.2.9.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6年12月至2017年2月),原件扫描件必须录入诚信库且应包含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审查时评委将通过社保机构网络平台对投标单位提供有关人员社保证明进行查验复核。(注:其中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保部门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
4.2.9.5本次招标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有关证书原件资料,但是资格审查所需有关原件证书,全部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企业、建造师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企业诚信库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2.9.6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并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招标人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2 投标申请人于北京时间(下同) 2017 年 3 月 1 日至 2017 年 3 月 7 日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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