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项目电梯采购项目招标
吉林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项目电梯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招标编号:20161208G0345-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项目经由吉林市龙潭区发展和改革局(吉市发社会审批发〔2015〕17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政府配套解决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吉林市残疾人联合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该项目的电梯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电梯5部(详见采购清单);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的电梯采购及安装;
2.3 建设地点:吉林市龙潭区华丹大街;
2.4工期:收到排产款后的45个工作日生产并安装完成;
2.5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国家标准;
2.6本项目采购安装招标具体技术指标及性能参数规范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生产厂商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C级及以上资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以上资质,代理商或经销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及以上资质。
3.3 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具有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7年3月6日至2017年3月10日16时止。
4.2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申请人请于2017年3月6日至2017年3月10日。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