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暖泉子村115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标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招标编号:JLYC-【2017】-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江市暖泉子村115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吉林省水库移民管理局以吉水移基【2016】91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临江市移民办公室,建设资金为扶持基金(结余资金),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临江市暖泉子村115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2招标规模与范围:
拟建项目建设规模约为115KW,主要布置在村内空地、未利用地地面。(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交货地点:临江市暖泉子村
2.5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75日历天供货安装完毕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⑷依法诚信纳税;
⑸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还需符合如下的资格要求:
(1)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必须具有办理光伏电站并网和光伏电站电价补贴指标的能力,项目建成后能够顺利并网发电,实现发电全额上网并享受吉林省光伏发电最高电价补贴;
(3)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能满足本招标项目实施需要;
(4)信誉良好,有生产和安装(115KW)或以上规模光伏发电项目成功案例。
(5)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以上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6日至2017年3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凭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等(包括3.1)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