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县生活垃圾中转站压缩设备采购项目招标
西峡县生活垃圾中转站压缩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峡县生活垃圾中转站压缩设备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西峡县市容环卫管理局,采购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西峡县生活垃圾中转站压缩设备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XXZ17111051 ;
2.3项目概况:垂直式压缩设备购置及安装;
2.4 招标范围:设备参数范围内所有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
2.5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按甲方要求时间15日内供货,并安装到位,调试交付使用;
2.6 质量标准:设备采购、安装、验收标准达到相关国家标准,满足招标人的技术要求、使用及功能需求。
2.7采购预算价:36万元
2.8付款方式:经甲方签署验收合格确认书时,付合同总额的95%,连续安全运行一年后,付合同总额剩余的5%。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方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
3.2供应商须是本项目采购产品的制造商或经销商,有制造厂商出具的产品授权书,且2014年3月以来有单项合同额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垃圾压缩设备供货业绩;
3.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版),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含有环卫或相关业务内容。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的书面声明。
3.5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7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6日至2017年3月10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授权委托书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须有公司联系地址、固定电话、邮箱和法定代表人手机号)、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经销商出具制造厂商的产品授权书、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单位缴纳社保凭证、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果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因故不能出具,可持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证明到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出具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14年3月以来有单项合同额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垃圾压缩设备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以上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