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年新疆电信NOC]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X年新疆电信NOC〕项目采购人为〔张文娟〕,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 采购内容
【X年新疆电信NOC:采购控制系统-控制管理软件;】
二、 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X号)第九条 除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四)需要向原中X、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X年新疆电信政企工单、行业应X管监控外包项目,投标方必须具有政企工单、行业应X管监控外包相关的服务技术能力。并提供相关技术资质认证和案例予以说明。政企工单预处理是根据X号一次预处理后派发到NOC环节的政企客户故障申告工单实施业务预处理,对二次预处理疑难工单及时反馈政企客户服务支撑室协调处理。政企工单预处理工作包含政企故障工单处理、政企工单半小时首次外呼、故障原因判断、协调派发故障现场处理岗位、专业技术处理、回单确认等内容。
三、 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中X】
四、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次公示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X.X.X.XX/ESCM/account/login.do)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X年3月6日至X年3月8日,共3天。
【说明:公示起始日应为公示发布第二天,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息日、节假日。】
五、 联系方式
单XX络X
电话:X
邮箱:地址XX号
邮编:X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Xpan lang="EN-US">
日 期:X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