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黄登水电站位于云南省怒江州兰坪县内,为澜沧江上游河段规划中的第六个梯级,其上游与托巴水电站衔接,下游梯级为大华桥水电站。
黄登水电站装机容量1900MW(4×475MW),保证出力362MW,多年平均发电量78.11?108kW·h,年利用小时数为4111h。电站建成后除向云南省电网送电外,还担负着“西电东送”的任务,是云南省电力系统中的主力电站,在系统中承担腰荷、调峰和调频的任务。黄登水电站为地下主副厂房、主变洞布置方案,地下主厂房内装有4台单机额定功率为475MW的水轮发电机组,主厂房发电机层以上全长245.20m,宽27m,机组间距35m;发电机层以下长160m、宽27m;在主厂房左侧设有副厂房,长度为20m、宽24.7m;主厂房发电机层、安装场地面高程1482.50m,安装场与对外运输洞相连接。副厂房分为主厂房左侧端部副厂房、右侧端部副厂房和下游母线洞、主变室及500kV GIL竖井五部分。主变洞室尺寸为165.450m×18m×32m(长×宽×高),分三层布置,一层为主变室,二层为500kV GIL母线层,三层为500kV GIS厅。500kV GIL竖井布置于主变洞的右侧,竖井内径为8.5m,竖井起点为主变室,终点为500kV地面出线楼顶,行程约225.8m。
电站计划2018年5月首台机组投产发电。
电站按“无人值班”(少人值守)设计。本工程按《水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最新版本)的标准,以及创国优工程的要求进行考核。
二、招标范围及交货地点
直流电源系统设备主要包括1套机组及公用220V直流系统设备(两组1200Ah蓄电池)、1套事故照明220V直流系统设备(一组800Ah蓄电池)、1套地下开关站220V直流系统设备(两组300Ah蓄电池)、1套地面值守楼220V直流系统设备(一组200Ah蓄电池)、1套坝区闸门室220V直流系统设备(一组200Ah蓄电池)和9套逆变电源系统设备(含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的设计、制造、出厂前的试验、包装、运输、现场开箱交接、现场安装指导、现场调试试验、联调试运行和验收以及对运行维护人员的培训等。
交货地点:黄登水电站工地买方指定地点。
三、资金来源
由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自筹。
四、投标人资格
(一)投标人必须是一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法规成立的,并在境内正式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二)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在过去履行合同中获得用户的好评。截至投标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三)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合同设备的制造和供货。投标人应提交最近三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审计报告,以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四)投标人具有国家认定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所投产品出具的生产许可证、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等。符合目前国家各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如无相应证书,请出具相关证明。
(五)投标人及其主要分包商必须通过ISO9000质量认证并提交认证书复印件。
(六)投标人应设计和制造过用于额定容量1200Ah及以上的直流系统设备,并在1000MW(单个电站的总装机容量)以上电站有2年以上可靠运行经验,且无不良运行记录。
(七)外购蓄电池需有相应合作意向书或授权委托书。
(八)招标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法人组成的联营体或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必须对本次招标全部项目进行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