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强溪水电厂变压器采购招标
招标编号:WLWD201703
招标人:五凌电力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五强溪水电厂变压器采购招标
招标编号:WLWD201703
招 标 人:五凌电力有限公司
一、 项目概况
五强溪水电厂是一座以发电为主,兼有防洪、航运等综合效益的大型水电枢纽工程,工程位于湖南省沅陵县境内沅水干流上,上游距沅陵县城73km,下距常德市130km,距省会长沙310km。
高压厂变22B于1995年投运,已运行21年,为确保主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计划对高压厂变22B进行改造更换。
目前五凌公司有限公司五强溪水电厂高厂变22B改造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项目建设的需要,招标人五凌电力有限公司决定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五凌公司有限公司五强溪水电厂高厂变22B改造项目的设备采购承包单位。
二、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五强溪水电厂高厂变22B改造项目的设备采购,主要包括以下设备:
编号 项目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高压厂用变压器 DC-1050 15.7/ 3 台 1050KVA
(单相/户内)
2 重件码头变压器 DC-160 10/ 1 台 160KVA
(三相/户外)
投标人应负责上述设备(包括规定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器具等)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装配、包装运输及交货;参加现场开箱检查;提供安装、调试指导;参与现场试验、试运行和验收;负责性能试验、产品技术文件编制和服务。本招标项目设备的安装和现场试验将由其他承包商完成,但投标人应派遣合格的健康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并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试验的质量负指导责任,保证合同设备优质、安全地投入商业运行。投标人应提供对买方技术人员的培训以及在执行合同时的有关服务。
三、 资金来源
本招标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
四、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 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二) 技术资质:投标人需具备相应制造资质,变压器通过C2、E2、F1三项试验报告、形式试验报告、鉴定资料及主管部门颁发的鉴定证书和产品合格证书(高清彩色扫描件)。
(三) 供货业绩:投标人需具备近4年(2013年以后)10台及以上、容量4500KVA及以上的干式变压器供货业绩。(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所提供的业绩不予采纳);
(四) 财务状况:投标人其注册资金须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或1600万美元);近三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设备的制造和供货。投标人应提交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3年~2015年)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五) 主要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参与同类设备的管理、设计、试验、制造工艺、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培训等方面的经验;现场安装、调试和试验的主要技术指导人员,必须具备参与两个以上同类设备项目的经验;
(六) 加工设备:具备足够的厂房、设备制造、加工等生产能力;具有符合技术规范所规定的设备试验、检验设施(包括车间和现场试验、检验)和制造工艺;
(七) 履约信誉: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并在过去按时履行合同和提供合同设备的交易中获得用户的好评。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应递交其当地检察机关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文件;无合同履行方面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八) 质量保证和控制: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标准,且能根据标准采取有效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设备设计、制造质量;国家规定需要强制认证的产品,必须具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通过国家强制认证标准。
五、 投标限制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一)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二) 国产设备的代理商;
(三) 在国家权威机构或部门信息管理平台【《人民法院公告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等】被曝光为失信执行人或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单位;
(四) 被责令停业的、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五)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六) 联合体投标。
六、 设备交货期
1、设备名称:高压厂用变压器 交货时间:2017年08月15日。
2、设备名称:重件码头变压器 交货时间:2017年08月15日。
七、 招标文件出售
招标文件将于2017年3月2日至3月8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3点至5点出售。
投标人需向招标人指定邮箱发送投标人如下购买信息:
1. 投标人名称;
2. 本单位营业执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扫描件);
3. 投标人详细地址(含邮政编码);
4. 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办公室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
5. 招标文件购买款汇款回单(汇款单上需注明“购买单位名称和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人确认招标文件购买款到帐后向投标人指定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纸质版可在投标时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
标书购买费
招标文件(含电子版)每套(或每包)售价人民币1000元(不接受现金,只接受银行汇款),,无论中标与否,此费用一律不退。
网售形式购买的,如需邮寄纸质文件,由投标人在收取招标文件时向快递公司支付邮寄费用。
八、 投标文件递交
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8日上午9点,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受。2017年3月28日上午9点在指定地点开标。开标前应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 亿 (经理)
手 机:13683233285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