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氯碱厂二期一效换热器改造项目招标
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氯碱厂二期一效换热器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概况
受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其利用企业自筹资金的“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氯碱厂二期一效换热器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内容提交密封投标。
1.1项目名称: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氯碱厂二期一效换热器改造项目
1.2招标编号:0701-1740ITC7015
2.招标范围:
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氯碱厂二期一效换热器改造项目采用总承包的方式进行招标,包括但不限于:在不改变片碱一效换热器原有外观(仍然使用列管换热器)及工艺流程的基础上,对现有的片碱一效换热器进行改造。(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在设备改造完毕安装调试过程中,中标人需全程有工程技术人员在现场参与并指导。调试完成,投入运行后,甲乙双方共同进行考核验收。
3. 项目地点:招标人不具备现场改造条件,设备需进行返厂改造,返厂改造过程中所发生的运输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计划工期:
在2017年3月25日前提供完整的设计改造图纸,并与甲方进行充分的沟通交流。
在2017年4月25日前完成设备的改造工作。
在2017年5月25日前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5.2投标人须具有镍材质列管换热器的设计及制造资质;
5.3最近连续三年(2014年-2016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第三方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5.4投标方需提供至少3家镍材质列管换热器的制造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5.5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2014年-2016年)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未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或在破产状态的,财产未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7按本投标邀请的规定成功获取招标文件;
5.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6.招标文件的发售方式和发售日期:
6.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2月24日至2017年3月2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
6.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不接受邮寄),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