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一批七台河矿业公司煤矿安全改造项目国补资金招标招标
2016年第一批七台河矿业公司煤矿安全改造项目国补资金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C-172035
受黑龙江龙煤矿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2016年第一批七台河矿业公司煤矿安全改造项目国补资金招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内容:
包号
采购内容
单位
数量
1
井下瓦斯抽放泵
台
4
2
抽采钻机
台
2
3
抽采钻机
台
4
4
煤矿用井下移动式制氮装置
套
1
5
煤矿紧急避险系统补套
一、一体式压风供氧调温控制装置
套
17
二、气幕喷淋装置
套
52
三、排气泄压装置
套
88
四、去污排水装置
套
54
五、生活供水装置
套
30
六、机械式自打包马桶
套
30
七、防爆门
套
19
八、密闭门
套
33
九、其它
6
束管监测系统
套
3
7
移动式防灭火注浆装置
台
5
8
低浓度瓦斯管道输送安全保障系统补套
套
3
9
管道瓦斯抽放旋进漩涡流量计
套
8
10
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台
1500
11
甲烷、一氧化碳测定器
台
200
12
光干涉甲烷测定器
台
台
250
50
13
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分析系统
套
2
注:投标人可对以上任一或多个包进行投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财产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
2.2国家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强制要求具有煤矿安全认证的投标设备,制造商须具有MA国家煤矿安全标志使用证、国家行业完整的检验报告。
2.3不属于国家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强制要求具有煤矿安全认证的投标设备,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所投产品完整的国家或第三方检测报告及生产许可证,有防爆要求的须提供防爆合格证。
2.4投标设备如属于计量产品,投标人须提供其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2.5投标人如为投标设备的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投标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2.6本项目各包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若以上资格要求内容与招标文件第八章有矛盾,以招标文件第八章为准。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潜在投标人请于2017年2月24日至2017年3月1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时至11:00时,13:00时至15:3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包,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