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宁煤煤化工副产品深加工综合利用试车原辅料乙腈采购项目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神华宁煤煤化工副产品深加工综合利用试车原辅料乙腈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SIEZB170400886 )已经批准实施,项目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神华宁煤煤化工副产品深加工综合利用试车原辅料乙腈,共划分为一个标包。标包名称:乙腈330吨(槽车装运),具体技术指标见第五章货物技术要求。
交货日期: 2017年4月20日 (具体交货时间依据甲方通知为准)
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款90%,质保期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款10%。
支付形式:现金或承兑汇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证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若三证合一,则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必须具有《危险品经营许可证》,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必须提供承运单位的《危险品运输许可证》;
(3)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近三年(2013~2015年)审计报告及相应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4)投标人应至少具有1个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签订的中国境内销售量为300吨及以上的乙腈销售合同业绩。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2月24日至2017年03月0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