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柏县2016年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招标
受中共桐柏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委托,对桐柏县2016年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采购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桐柏县2016年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2、采购编号:TBZ2017009
二、项目概括
1、采购内容:太阳能路灯、垃圾桶、勾臂式垃圾车、垃圾箱、洒水车
2、供货期:详见表一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 项目金额:696.72万元
5、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五个标段。
表 一
标段
名称规格
数量
供货周期
安装地点
一标
太阳能路灯
283个
签订合同后120日历天(安装、调试完毕投入运行)
城郊乡、埠江镇、朱庄镇、淮源镇、大河镇
二标
太阳能路灯
300个
新集乡、毛集镇、固县镇
三标
太阳能路灯
255个
程湾镇、吴城镇、月河镇、回龙乡
四标
240L垃圾桶
1160个
签订合同后20天
勾臂式垃圾车
12台(配套垃圾箱60个)
签订合同后20天
五标
4方洒水车
12台
签订合同后20天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至三标段: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项目所需内容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3、采购货物的生产厂家及经销商均可参与投标,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及厂家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4、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道路照明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
5、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则上在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出具时间需在报名期间内有效)。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二)、四至五标段: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项目所需内容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3、采购货物的生产厂家及经销商均可参与投标,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及厂家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4、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则上在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出具时间需在报名期间内有效)。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四、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各标段投标人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结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则上在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出具时间需在报名期间内有效)。
1-3标段投标人需要提供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道路照明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市政工程或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以上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授权委托书为原件);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时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7年2月24日至2017年3 月3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1000 元/份(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