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市棚户区改造六期10#地块工程电梯设备及安装项目招标
受乌兰浩特市新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招标,采购专业施工,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if !supportLists]-->一、<!--[endif]-->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工程名称:乌兰浩特市棚户区改造六期10#地块工程电梯设备及安装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乌财购准字[代理2016-01-06-2]号
采购文件编号:远维市采招字【2017】第4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附件材料
1
乌兰浩特市棚户区改造六期10#地块工程电梯设备及安装项目
担架电梯2部;消防电梯兼无障碍电梯2部;
详见招标文件
10000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制造商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为A级资格(具有消防功能)),以及省级(含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A级以上资格;
3.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应出具制造厂商授权书,同一制造商同一品牌的电梯,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制造商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认证;
5.近二年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原件为准)
6.投标人须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证明(也证明原件为准)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7年2月27日至2017年3月3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时。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