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第二发电厂8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热工仪表)改造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标王 热搜: 钢球  海口  东方电厂  海口电厂  华润电力  试验  输送机  调试  脱硫  起重机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新闻 » 正文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第二发电厂8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热工仪表)改造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07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X牡丹江第二发电厂X机组烟气超低排放(热工仪表)X批复,X机组烟气超低排放(热工仪表)改造项目标段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拟采用

X牡丹江第二发电厂X机组烟气超低排放(热工仪表)X批复,X机组烟气超低排放(热工仪表)改造项目标段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X机组烟气超低排放(热工仪表)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1.招标人:X牡丹江第二发电厂
2.招标代理机构:X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4.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序号   招标编号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范围
1   MDJDX2X007   X机组烟气超低排放(热工
仪表)改造   X机组烟气超低排放(热工仪表)改造
5.资金来源及项目金额:项目法人自筹,59万元。
6.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6.1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投标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投标人报价应明确不含税金额、税率、税额、价税合计金额。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6.2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具X及设备、自动化及控制工程、仪器仪表、耐磨耐腐蚀件的技术改造、大修等相关的专业资质。
6.3投标单位应具有同类改造工程设备设计、供应、施工的经验。
6.4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企业(法人)。具有权威机构颁发的ISO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3年01月01日-2016年12月31日)至少3项火力发电厂同类改造工程施工成功运行的业绩,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
6.5需能明确看出合同标的、数量等相关信息,以及提供对应客户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具有良好的X,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6.X系统各单位不良供货劣迹。近五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供设备及分包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
6.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X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6.8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投标方自成立之日起未发生过安全事故。
6.9投标方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6.10投标方与招标方未发生过任何法律纠纷。
7.报名及购买标书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扫一扫快速入网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Powered by DEST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