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招标人委托,对国投伊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伊宁县水电厂除雪车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国投伊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公司:国投伊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伊宁县水电厂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供货地点:新疆伊犁伊宁县喀拉亚尕奇乡喀拉亚尕奇村伊宁县水电厂现场
供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按合同计划分批次供货)实际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项目概况:国投伊犁伊宁县水电厂除雪车专用于水电厂厂区内道路积雪清扫。要求设计结构合理可靠,技术先进,具有除雪、撒布、警示灯等功能,结构紧凑美观,装卸方便灵活;能适用于各种场合的除雪工作。冬季可除雪,其它季节可作自卸车用。
二、本次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主要技术规格 数量 标书款
(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1 ZTZB-17-024-003 国投伊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伊宁县水电厂除雪车采购 自卸汽车:品牌自卸汽车 车长8545mm,发动机排量为9726ML,功率为249ML;
清雪滚刷:结构宽度3600mm,滚刷直径900mm,刷毛材质为聚丙乙烯和钢丝混合排列;
重型除雪铲:推雪板材质采用16Mn锰钢,宽度3660mm,高度1070mm。 1台 1000 1.5
备注:详细内容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投标人在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曾骗取中标、串标或严重违约;
3、未被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及国投电力公司禁止投标或限制投标的;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5、本次招标允许代理商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
1)具有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近3年(自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个项目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签字盖章页等复印件)。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
1)投标人应取得制造商的针对本项目或至少涵盖项目地区的授权,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如一个制造商授权多个代理商投标或制造商、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将以其中最低评标价的投标人作为有效投标,其他投标人将被否决;
2)投标人近3年(自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2项的代理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签字盖章页等复印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事宜
(一)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2017年3月7日上午9:00-2017年3月14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