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敏电厂#2、#3、#5、#6机组阀门返厂检修工程已由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伊敏煤电公司批复的2017年机组检修费用,招标人为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由于部分阀门及其执行机构的结构较为复杂,班组不具备修复能力,将阀门返厂修复,能提高检修质量,保证阀门在机组运行中的严密性,提高机组整体运行安全、可靠性。本年度需对总量48台(含阀门38台及执行机构10台)进行返厂检修。
2.2建设地点: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伊敏河镇。
2.3计划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实际根据机组检修工期确定,
每次阀门返厂检修包括运输时间工期不超过15日历日。)
2.4质量要求:
详见技术规范书。
2.5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固定总价合同。
2.6招标范围:
伊敏电厂#2、#3、#5、#6机组阀门返厂检修共计38台。
其中:#2机返厂5台、#3机返厂8台、#5机返厂11台、#6机返厂14台。
伊敏电厂#2、#3、#5、#6机组执行机构返厂检修共计10台。
其中#3机返厂3台、#5机返厂2台、#6机返厂5台。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并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3.2、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包含阀门检修的相关内容。
3.3、在近三年内(自2014年1月1日起),投标人应具有至少3项火电600MW及以上机组高温高压阀门检修、气动控制装置检修的业绩,工程未发生质量问题,需提供合同原件。
3.4、投标人应具有ISO管理体系三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认证证书。
3.5、投标人应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
3.6、投标人须提供经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 (2013年、2014年、2015年)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满足年度要求的,投标人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料)。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标段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2、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3月7日8:30起至2017年3月11日16:3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