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梅州城区供电局2017年物资搬运服务框架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内容:
梅州城区供电局管辖范围内的库存物资搬运、配送(含装车、卸车、人力转运);其它零星材料及配件搬运、配送(含装车、卸车、人力转运);仓库整理。
2、服务费估算:50万元
三、工程地点:梅州市。
四、招标类别及资金来源:服务招标;企业自筹。
五、投标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具有运输相关经营范围。投标人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经完成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须提供“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3)、投标人须取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的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备自有运输车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对于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出,涉及单位全部作无效标处理或废除中标资格: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2)控股与被控股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3)管理与被管理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4)同一控股单位的直属下属兄弟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6)、被政府行政管理机构、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梅州供电局实施市场禁入的供应商。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投标的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
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2、营业执照副本; 3、自有运输车辆行使证;以上证件必须带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报名,原件核对后退回。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书、投标申请书
八、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3月7日至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