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双江水库工程大坝安全监测、水情监测系统及安全综合监管辅助系统项目招标
信息详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涪陵区双江水库工程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农[2016]394号文, 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水许可[2016]12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及以上补助投资、涪陵区及项目法人自筹等多渠道筹集,项目法人为重庆市涪陵区御泉河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区御泉河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大坝安全监测、水情监测系统及安全综合监管辅助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涪陵区双江水库工程位于涪陵区大木乡双江村,所在流域为乌江一级支流麻溪河,是一座以城乡供水、农业灌溉为主,兼顾发电等综合效益的Ⅲ等中型水库工程。水库主要由大坝枢纽、借水工程、输水工程和朝门屋电站工程等四部分组成。水库大坝为砼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80米,水库正常蓄水位为780.00m,总库容1152.0万m3。借水工程分为水井湾借水工程和落东坝借水工程。输水工程由总干渠、左干渠、右干渠及支渠组成,总长63.64km,其中已建渠道总长45.14km,新建渠道总长18.50km。朝门屋电站装机2×500kw。
2.2本招标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涪陵区双江水库工程大坝安全监测、水情监测系统及安全综合监管辅助系统设施采购、安装及调试、监测自动化服务(施工期巡视检查、变形监测、渗流监测、监测自动化系统)等清单内所有项目。
2.3计划投资约:约209万元。
2.4计划工期:36个月。
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2014年至今)具有1个及以上竣工(或完工)验收合格的水库工程大坝监测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凡由重庆市水利局在重庆水利水务网上对其不良行为进行公布,在其不良行为的公布期内,禁止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17年3月7日起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7年3月29日10:00(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