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普湖县政府采购中心对下列货物采取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
1 、询价单编号:KSYPHX(XJ)2017-10号
2 、采购项目名称:岳普湖县教育局中小学厨房设备项目
3 、采购单位名称:岳普湖县教育局
4 、采购机构名称:岳普湖县政府采购中心
5 、采购内容及要求:厨房设备一批(具体参数附件)
6 、采购项目预算价:390480元
付款方式: 货到验收后合格提供正规发票后付 50% ,质保期到无质量问题后付 50% 。
售后服务: 质保期 1 年,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时,供货方必须给予免费换货。
其他特殊要求: 1 、 供货方必须按合同要求供货,将产品运至需货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正常运行。 2 、签定合同 3 日内供货完,不按规定日期供货,采购方拒付货款。 3 、样品不带拒收标书。
7 、供应商资格条件:
(1 )有效资质证书原件:(2)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授权书原件。
( 提交报价文件须带资质原件)
8 、报价文件的编制
(1)投标单位简介代表性项目业绩;(2)有效的资质文件、 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授权书原件 复印件加盖公章;(3)询价单制作(内容有报价项目名称、技术参数要求、数量、单价、总价、品牌、产地、供货时间、质保期、结算方式并加盖公章);(4)报价货物运行性能的详细描述(包括所投产品的图片资料、技术资料详细说明,产品的备品备件 情况等资料);( 5 )售后服务承诺;( 6 )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以上材料须按以上要求装订成册不缺项、不漏项否则按废标处理、询价单制作填写不规范、供应商不响应公告要求按废标处理,供货商报价要包括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
9 、根据喀什行政公署《关于进一步支持本地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实施意见》(喀署办发〔 2016 〕 55 号)规定,在喀什地区《地产产品推荐目录》中的生产企业参加投标,实行 10% 价格扣除制度,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因素评审。 对于喀什地区生产企业依法组成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 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10% 的价格扣除。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前提下,优先采购本地企业的产品和服务。
10 、项目实施地点:岳普湖县境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