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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田湖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古城社区一期工程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07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嵩县田湖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古城社区一期工程招标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嵩县田湖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古城社区一期工程已批

 嵩县田湖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古城社区一期工程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嵩县田湖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古城社区一期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招标人为嵩县田湖镇人民政府,依据嵩购通【2017】005号政府采购计划批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嵩县田湖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古城社区一期工程

2.2 招标编号:G2017-008ZF

2.3 建设地点:嵩县田湖镇

2.4 预算金额:约2572万元

2.5 建设内容:新建安置房7栋及配套附属工程

2.6建设工期:180日历天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 投标人最低资格要求

3.1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本单位注册满三年,不含临时执业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拟派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工程。

3.3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均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评定职称满三年),且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2016年1月1日以来连续一年的社保证明。

3.4须提供企业在2014年1月1日(以中标公示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2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一份(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和中标公示的官方网站截图)。

3.5须提供十个关键岗位人员的岗位证书和在本单位缴纳的连续一年的社保证明、劳动合同 。

3.6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劳动合同,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连续一年的社保证明。

3.7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单位报名不予接受。

3.8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被委托代理人),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9外省企业需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报名时提供的证件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6日至2017年3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5.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1000元/份,图纸1000元/份,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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