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郑东新区育翔公租房小区正式用电工程施工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郑东新区育翔公租房小区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正式用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郑东新区育翔公租房小区正式用电工程施工
2.2 项目概况:郑州市郑东新区育翔公租房小区项目位于郑州市姚夏路以东、育翔路以北区域,总建筑面积298167.70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安装,以及系统调试、试运行、验收、办理供电手续、质保期内的维护保养等全部内容。
2.4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5标段划分: 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电力设施施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三级(或以上)、承试三级(或以上)、承修三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在郑州市供电部门已办理备案手续。
3.2项目经理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在投标单位注册,在有效期外的需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参加了投标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提供报名单位2017年1月1日以来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保险证明必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3业绩要求:
3.3.1企业业绩要求:企业在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或在建的类似房建工程供配电施工业绩【单份项目合同额人民币 2000万元或以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名时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盖甲乙双方骑缝章)、交竣工验收证明,在建工程无需提供验收证明】;
3.3.2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在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类似房建工程供配电施工业绩【单份合同额人民币 2000万元或以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名时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盖甲乙双方骑缝章)、交竣工验收证明,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盖甲乙双方骑缝章)、交竣工验收证明需体现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的姓名,且三者姓名一致】;
3.4 企业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
3.5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报名企业与其的劳动合同和报名企业2017年1月1日以来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保险证明必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7企业报名前须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登记;
3.8投标人需提供2017年3月9日至2017年3月10日17时前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