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自治旗宜里镇易地扶贫搬迁(大库莫村、扎西村)危房改造工程招标
招标编号:ZJDX-2017-GC-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鄂伦春自治旗宜里镇易地扶贫搬迁(大库莫村、扎西村)危房改造工程以鄂发改字【2017】4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鄂伦春自治旗宜里镇人民政府,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新建63户农户住宅,单户建筑面积为45m2(大库莫村54户、扎西村9户),合计建筑面积2835m2。为地上一层砌体结构建筑,高度3米。
2.2建设地点:鄂伦春自治旗宜里镇。
2.3工 期: 600日历天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开标及资格后审时需携带以下证照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保证金回执、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经办人委托书、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证,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投标企业注册所在地或施工当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要求中标单位须在项目所在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以便项目工程款项的划拨。
4.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金额、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3月 6 日至2017年3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 时至12:00时,下午14:30 时17:30 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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