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县S337线陡河沿大桥桥头龙门架改造等附属工程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S337线夏庄至罗山段改建工程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基础[2013]27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息县S337线拓宽改建工程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融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息县S337线陡河沿大桥桥头龙门架改造等附属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省道S337线息县境内;
资金来源:财政融资;
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含龙门架改造工程、紧急停车带绿化工程等附属项目施工及其相关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人员齐全(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有效的资格证书;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为本企业员工,具有社保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及以上缴纳社会保险明细证明;
3.5投标人近三年(自2014年1月1日以来)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具有承接本项目的资金能力(提供2013、2014、2015年度完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告,须连续三年盈利);
3.6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法人授权委托人)以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日期内开具的为准;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外省建筑业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后,方可参与报名;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愿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3 月6 日至2017年6月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 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