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特玛新能源产业韩城基地一期负极厂1#、2#、3#、4#厂房、正极厂1#厂房建设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沃特玛新能源产业韩城基地一期负极厂1#、2#、3#、4# 厂房、正极厂1#厂房建设工程已由韩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韩发改发【2016103号文件备案批复,招标人为韩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本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韩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本次招标总建筑面积33880.23平方米,其中,正极厂项目的标准化厂房面积12855.49平方米,负极厂项目的标准化厂房面积21024.74平方米。
2.2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申请人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外省企业需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完成登记。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7年3月2日至2017年3月6日,每日09:00至17:00(北京时间),持下列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装订成册)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应出示法人代表证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类似项目施工业绩合同;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地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联系人:李 亿 (经理)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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