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项目分公司、黄岛项目分公司、饶平项目分公司及浙江大唐天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液氨招标
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3月11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对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液氨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1、 招标项目: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项目分公司、黄岛项目分公司、饶平项目分公司及浙江大唐天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液氨。
2、工程规模:2ⅹ660MW+2ⅹ670MW+2ⅹ600MW+2ⅹ1000MW+4ⅹ600MW
3、建设地点:江苏南京、山东黄岛、广东饶平、浙江乌沙山
4、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主要招标范围如下:
招标编号 设备名称 招标比例 交货方式
CWEME-1703-HJ424-1 1600 预估量的40% 车板交货
CWEME-1703-HJ424-2 1400 预估量的35% 车板交货
CWEME-1703-HJ424-3 1000 预估量的25% 车板交货
详细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5、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始至2018年12月31日止
6、投标人的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6.1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6.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能满足如下财务要求。
(1)注册资本金500万元及以上;
(2)能开具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中标后须向每个项目部各提供人民币10万元履约保证金。
6.3本标段允许经销商、代理商和生产商投标。经销商投标的,经销商应具有和生产商关联的相关证明文件(如合作框架协议)或具有相应经销能力、资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近年的供货业绩);代理商投标的,须具有生产商在有效期内的授权。经销商、代理商和生产商还须具有以下业绩和资质要求:
(1)具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人负责运输,应具有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人委托其他运输单位承担运输,被委托运输单位应具有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须具有不少于1个火力发电厂脱硝系统液氨的供货业绩。
6.4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2)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没有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6.5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
7、报名方式:
7.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单位,注册并登录网站平台,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及后续投标事宜。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3月11日。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3月21日10时00分。
送达地点:待定(以开标通知为准,开标通知将在开标前5天发给各投标人)。
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其电子版,并完成在平台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工作。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2 标书费价格:723元(售后不退)(每个标段下不管几个包共递交一份标书费即可)。电汇底单经签收后,潜在投标人方可在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 亿 (经理)
手 机:13683233285
邮 箱:1211306049@qq.com
电子邮箱:18515815829@163.com企业相关资格发送到此邮箱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