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文昌湖旅游度假区水资源保护及水环境治理项目一期B区施工招标
项目编号:ZBGC201703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淄博市文昌湖旅游度假区水资源保护及水环境治理项目一期B区施工已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淄博文昌湖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淄博市文昌湖旅游度假区水资源保护及水环境治理项目一期B区施工
2.2 建设地点:山东省淄博市文昌湖区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淄博市文昌湖旅游度假区水资源保护及水环境治理项目一期B区施工,位于环湖公园西侧,占地面积约47.7公顷,包括环湖公园西侧及西侧道路绿化工程。
2.4 计划工期:2017年4月1日开工,2017年12月31日竣工,施工总工期:275历天。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绿化工程、园林小品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等工作内容。
2.6 质量标准:合格
质量目标:合格
2.7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营业执照》、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具备由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对园林绿化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省市需提供企业注册地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不办理园林绿化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项目经理证书》(一级,园林绿化专业)【或同时具备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同时具有高级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3.1项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本项目组成联合体单位只允许一家园林绿化单位和一家市政单位联合,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
(4)联合体投标须以园林绿化资质企业为牵头人。
(5)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4.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7日至2017年3月1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进行报名。
5.2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