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国华印尼爪哇7号2×1050MW燃煤发电工程设备制造质量监督及检验项目招标
神华国华印尼爪哇7号2×1050MW燃煤发电工程设备制造质量监督及检验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SIEZB17050111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神华国华印尼爪哇7号2×1050MW燃煤发电工程设备制造质量监督及检验招标人为神华国华(印尼)爪哇发电有限公司(PT. Shenhua Guohua Pembangkitan Jawa Bali),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印度尼西亚共和国万丹省西冷摄政区Kramatwatu。
2.2建设规模:电厂建设规模按4×1000MW级机组规划,并留有再扩建2×1000MW级机组的条件。本期工程建设2×1050MW等级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海水淡化设施,预留脱硝设施安装场地;配套建设2个14000DWT泊位的电厂专有煤码头。
2.3工程管理目标
2.3.1安全目标:不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不发生火灾事故;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不发生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的一般及以上设备事故(含施工和生产设备、垮坝、坍塌);努力实现人员“零伤害”,消防“零火险”,环保“零事件”的目标。
2.3.2质量目标:按中国、行业、国华公司有关标准、规程、规范要求对神华国华印尼爪哇7号2×1050MW燃煤发电工程的锅炉、汽机、压力容器、四大管道以及其他重要设备等设备制造质量安全性能监督及检验工作规范,受检部件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2.3.3进度控制目标:1号机组2019年09月30日完成“168小时”试运,2号机组2019年12月31日完成“168小时”试运,商业运行日(COD)顺延2个月,总工期(27+2)个月。(该工期为内控工期,具体工程建设进度计划以招标人最终确定的里程碑计划为准,招标人保留对里程碑计划升版的权力)。
2.4项目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限原则上从第一批受检部件开始至最后一批受检部件检验结束。工期计划于2017年4月开始至全部检验工作完成,具体时间以项目公司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
设备制造质量监督及检验范围工作内容的制定,原则上是按照国家、行业的标准和规范要求,按照国华公司《电力全过程技术监督》、《基建期金属技术监督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进行的,包括锅炉、汽轮机、发电机、压力容器、四大管道以及其他重要设备制造质量的监督及检验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综合检验机构 甲类)资质证书,同时具有设备监理电力工业行业火力发电站设备专业乙级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至少两台超超临界燃煤机组1000MW等级及以上工程的金属、机炉设备及压力容器监督检验技术服务业绩;
(4)通过GB/T1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通过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通过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5)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6)投标人不允许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 3月6日至2017年3月 13日,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2时至4: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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