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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公-安局须水分局便民服务中心1 、2号楼工程施工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0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郑州市公-安局须水分局便民服务中心1、2号楼工程施工招标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郑州市公-安局须水分局便民服务中心1、2号楼工程

郑州市公-安局须水分局便民服务中心1 、2号楼工程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公-安局须水分局便民服务中心1、2号楼工程施工已由相关机构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公-安局须水分局便民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协调指挥部,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便民服务中心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公-安局须水分局便民服务中心1 、2号楼工程施工

2.2项目概况:1号楼建筑面积约2600平方米,2号楼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

2.3招标范围:上述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主体工程、安装、装修、及配套工程施工。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资格及工程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参加了本单位的社会保险(保险证明必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且没有在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中任职。

3.1业绩要求: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投标企业具有单项工程建筑面积不低于4000平方米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建项目报名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已完成项目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完工)验收报告,合同须盖有合同双方骑缝章)

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单项工程建筑面积不低于4000平方米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报名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竣工(或交工)验收报告,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或交工)验收报告需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合同须盖有合同双方骑缝章);

3.2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3其他要求:对参与投标报名的单位,须具有单位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以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日期内开具的为准; 

3.4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报名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保险证明必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一套,现场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4.1.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存)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社会保险证明;

4.1.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三证不再要求提供原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且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企业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网站查询页并加盖公司公章);

4.1.4拟派项目经理的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且没有在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中任职的承诺书。

4.1.5企业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以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日期内开具的为准;

4.1.6企业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接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证明(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企业拟派项目经理自2014年1月1日以来类似工程业绩证明(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需体现项目经理姓名);

4.1.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备注: 1、上述4.1.1~4.1.7款报名资料应根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对应的具体要求提供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3、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4.1.8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03月06日至2017年03月10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公休、节假日除外)
5.1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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