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任固镇2017年专项扶贫资金项目招标
一、招标条件
汤阴县任固镇2017年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已由汤阴县财政局汤扶贫办〔2017〕5号文件、汤扶贫办〔2017〕6号文件、汤扶贫办〔2017〕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汤阴县任固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中央、省、县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汤阴县任固镇2017年专项扶贫资金项目;
2.2 招标编号: TY2017GC-15
2.3 工程概况:
汤阴县任固镇2017年专项扶贫资金项目标段划分如下:
一标段:汤阴县任固镇蔡故城2017年度专项扶贫资金项目(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总投资约57.2万元(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
二标段:汤阴县任固镇蔡故城2017年度专项扶贫资金项目(排水沟)、(旱公厕)、(文化舞台)工程,项目总投资约60.19万元(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
2.4 建设地点:汤阴县任固镇蔡故城;
2.5 资金来源:中央、省、县财政资金;
2.6 工 期:每标段30日历天;
2.7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8 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须具备建筑工程叁级(含叁级)施工总承包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含叁级)施工总承包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3、2014、2015年度财务报表,如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起至2015年度的财务报表;(投标单位均可报多个标段)
3.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贰级) 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中级(含)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且现阶段无正在施工的建设工程项目;五大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施工员、预算员)齐全;所投入项目人员均须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
3.3提供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出具日期在报名时间内,即2017年3月6日至2017年3月10日,查询内容须含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代理人(如有));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用无记名报名,报名时不审查资格,采取资格后审制。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 月6日至2017年 3月10日(北京时间,上午 8:30-11:30 ,下午15: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